第1章 说明
1、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招标人
2.1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其他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2投标方必须是招标项目方面专业单位,在铜箔或化工行业内至少有三家或者三家以上的行业业绩,且工程质量无不良投诉。
3.3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4、投标人应保证招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单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50万的交款证明。
远东铜箔(宜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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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经济开发区中池路6号0510-8724200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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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下载: 自控、仪表招标.doc